2021年,東遼縣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會議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法治建設相關規定要求,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切實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和《中共遼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東遼縣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 細化工作舉措,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見實效
縣政府常務會議多次聽取政府重大決策、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等工作情況匯報,積極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
一是推進“放管服”改革。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指示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向縱深發展,進一步規范行政檢查執法行為,營造法治化、規范化行政檢查執法環境,不斷優化全縣營商環境。在全縣推行行政檢查執法備案智能管理改革,制定了《東遼縣全面推行行政檢查執法備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方案》,對相關行政執法部門開展了業務培訓,著力推進行政檢查執法備案職能管理改革工作進程。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事項納入工改綜窗進行統一受理,所有工程建設項目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外,均通過省“工程審批系統”進行全流程在線審批。以縣政府辦文件印發《東遼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遼縣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開展梳理縣級實施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工作。積極做好政策銜接,對照保留和取消的證明事項清單,及時修改辦事指南,優化辦事流程,大力推行書面告知承諾、網絡核驗、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等政務服務方式,保證各項工作平穩過渡,避免出現管理和服務“真空”。
二是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為進一步推動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東遼縣及時組織開展了行政執法檢查,對縣直執法部門和鄉鎮政府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了督導、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下達了整改意見書。為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召開了東遼縣行政執法工作會議,會議通報了東遼縣行政執法檢查情況,相關執法部門分管領導當場匯報了本部門的行政執法情況,市委常委、縣委書記王偉國親自到會并做了重要講話,偉國書記對相關部門提出了嚴厲批評,要求利用一周時間組織自查整改,并責成縣紀委監委開展一次全縣行政執法隊伍專項整治活動。2021年7月,東遼縣按遼源市《關于深入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工作的實施方案》《關于編制行政執法“四張流程圖”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組織建立和完善本級適用的“四張清單”和“四張流程圖”,并配套建立“一案三書”工作制度,要求在執法工作中嚴格執行,并及時進行動態調整,2021年底完成編制并公布。2021年9月末,舉辦了全縣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對全縣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了培訓,進一步提升了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將全縣執法人員全部錄入吉林省行政執法監督管理系統,并對全縣執法信息進行了三級審核,新版行政執法證件換證工作基本完成。加強“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審核各行政執法部門錄入“雙隨機、一公開”平臺年度執法計劃33項,其中跨部門聯合執法計劃15項,另審核臨時計劃5項。對照《國務院部門行政裁決事項基本清單》,梳理全縣行政裁決事項,形成了《東遼縣行政裁決事項清單(第一批)》,在縣政府網站公布。
三是推進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在推進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過程中,縣司法局、縣委編辦組織部分鄉鎮召開推進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座談會,尋求破解鄉鎮執法人員不足問題,并將存在的問題向省司法廳和省委編辦調研組如實做了匯報。2021年10月份,按照省委城鄉基層治理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基層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指導各鄉鎮完善了執法平臺建設,除遼河源鎮外,全縣其他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隊,由鄉鎮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具有執法資格的2-3名行政編制人員和綜合服務中心具有執法資格的8-10名事業編制人員構成。加強法律知識培訓,嚴格執法資格管理,組織對鄉鎮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了綜合法律知識培訓和考試。嚴把執法人員入口關,做到不在編不在崗的人員,不予辦證;臨時工、合同工和公益崗人員,不予辦證;事業編工勤崗人員,不予辦證;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予辦證。有25人因成績不及格,審核未予通過。對107名符合辦證條件人員,錄入吉林省行政執法監督信息系統,完成辦證工作。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情況,進一步梳理鄉鎮執法事項,在第一批清單的基礎上,又梳理出鄉鎮政府執法事項10項,合計59項,以縣司法局文件印發并在縣政府網站公布。10月份,為切實扭轉由于鄉鎮執法權力受限等原因導致的“看得見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見”的執法被動局面,東遼縣健全完善了行政執法“鄉鎮吹哨、部門報到”機制,印發了《關于健全完善行政執法“鄉鎮吹哨、部門報到”機制的通知》,明確了鄉鎮執法權限以外的違法事項由鄉鎮向有執法權限的相關執法部門報告,由該執法部門迅速組織執法力量,前去依法處置。11月份,編制印發了《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文書格式范本》和《鄉鎮人民政府行政處罰流程圖(簡易程序)》《鄉鎮人民政府行政處罰流程圖(普通程序)》《鄉鎮人民政府行政處罰聽證流程圖》《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強制(強制拆除)流程圖》,進一步規范了鄉鎮行政執法行為。
四是推進依法解決糾紛爭議。整合行政復議職責,印發了《關于做好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各項工作的通知》,在縣政府網站發布了《東遼縣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能的公告》。根據工作需要,成立了東遼縣政府行政復議專家咨詢委員會,建立了東遼縣行政復議案件審理辦公會制度,全縣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已完成。2021年共辦理行政復議案件5件,其中受理4件,不予受理1件。受理的4件中有3件復議結果為維持,有1件行政復議終止。組織辦理縣政府行政應訴案件11件,其中已經審結8件,另有3件正在審理中。已審結的案件縣政府全部勝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全部出庭應訴。全面落實府院聯動機制,成立東遼縣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領導小組,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東遼縣依法推進行政爭議化解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有效促進了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五是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貫徹落實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吉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遼源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推進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公開,促進決策程序啟動和運行規范化。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完成了《東遼縣加強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東遼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等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開展涉及行政處罰內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點清理了與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不一致、不銜接、不配套的規定,保障了新修訂《行政處罰法》的貫徹實施。
六是推進普法宣傳和領導干部學法工作。深入全縣鄉村,開展“‘典’亮美好生活”“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等主題宣傳活動,發放宣傳資料8000余份,發放民法典宣傳袋、宣傳扇子200余個,服務群眾1萬余人次。在“12.4”憲法宣傳周和“八五”普法啟動時,發放普法宣傳掛歷1萬本,發放領導干部普法宣傳手臂包600個,發放普法宣傳圍裙、手提袋5200個。法律服務進企業,助力優化營商環境。先后到吉林吉諾樹脂、友邦紡織、金馳門業等企業開展普法宣傳,提供法律服務。制定憲法宣傳周主題活動方案,采用“主場活動+主題日”方式開展憲法宣傳周活動。壓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強化部門協作,緊抓建黨百年、中高考等重要時間節點和疫情防控工作,先后開展“建黨百年與法同行”、“普法護航高考”、“依法防控 普法同行”等主題普法宣傳活動10余次,發放宣傳資料3000余份。將《民法典》納入縣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內容,完善《東遼縣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制度》,做到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化、常態化。召開了東遼縣縣委理論中心組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學習會,全縣副科級以上領導300余人參加了學習。
二、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走深走實
籌備召開了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工作會議和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印發了《中共東遼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2021年工作要點》《法治東遼建設實施方案(2020-2025年)》《關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和《關于在全縣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組織起草了《東遼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以縣委縣政府文件分別向市委、市政府報送了《東遼縣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并在縣政府網站公開。開展了征集“2021年度東遼縣法治為民實事項目”活動。迎接了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第三方評估組評估。將法治東遼建設納入《東遼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時期,堅持法治東遼、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組成聯合督察組,對各鄉鎮、重點部門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進行了督察,督促推動開展自查自評,找差距、補短板、強弱項、促提升。為使黨政主要負責人更好地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制作了法治建設責任人職責桌擺,擺放在各鄉鎮和縣政府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的辦公桌上,進一步壓實法治建設責任,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全縣有3個村被命名為“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10個村被命名為“吉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主要不足
東遼縣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時還存在不少“短板”、“弱項”,主要表現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研究解決問題的能力還有差距,法治能力有待提高;執法部門法制機構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工作能力還有待提高,甚至還有一些執法部門沒有設立專門的法制機構;行政權制約與監督作用發揮還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激勵機制有待完善。
四、2022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思路
一是繼續堅持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準確把握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實質,通過專題會議、專門研討等多種形式,全面系統、聯系實際學習,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全縣各級政府及部門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重點學習內容,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的根本遵循。緊緊圍繞法治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解決辦法,以解決問題的實際成效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深化和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繼續做好“互聯網+監管”工作,規范使用“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監督平臺,落實好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三是持續開展“法律六進”活動。充分發揮“普法講師團”、“法律顧問團”作用,利用以案說法、以案普法、以案學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識。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法治實踐全過程。
四是持續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在各鄉鎮繼續推進法治文化廣場、法治文化長廊建設,充分運用法治宣傳欄、廣播、電視、微信等媒體開展法治宣傳,鼓勵開展各種群眾喜聞樂見的法治文藝節目。
五是繼續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列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述職重要內容。堅持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落實干部法治教育培訓制度,著力提升領導干部法治意識和依法履職能力。
瀏覽解讀:中共東遼縣委東遼縣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的政策解讀
中共東遼縣委
東遼縣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